賓館飯店消防安全管理十條規(guī)定
1消防安全責任
賓館飯店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賓館飯店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tǒng)籌安排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和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guī)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管理人員及部門
賓館飯店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客房數50間以上的賓館飯店還應設置或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防火巡查
賓館飯店應當至少每2 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并明確巡查人員和部位,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三)消防設施工作是否正常,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是否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
(六)消防控制室及設有值班的廚房、洗衣房、消防水泵房、鍋爐房、配電房、發(fā)電機房等重點部位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娛樂場所、會議室、廚房、茶坊等區(qū)域使用或者營業(yè)結束后,應清除遺留火種,切斷非必要電源、氣源。
對巡查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4防火檢查
賓館飯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工程部、安保部、客房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廚房煙道、洗衣房排風道定期清洗情況;
(七)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八)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fā)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
5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賓館飯店應當依照規(guī)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檢測1次。建筑消防設施單項檢查應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tǒng)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6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賓館飯店應當規(guī)范設置禁止、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標識。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guī)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客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并在客房顯著部位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標識;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yǎng)、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yǎng)、檢測情況。
7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賓館飯店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當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員工應當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賓館飯店應結合實際對公眾開展消防宣傳,客房電視應設置開機消防安全提示。
8志愿消防隊
賓館飯店應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yè)人員數量的30%,并結合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訓練,具備處置初起火災和引導人員疏散的能力。
9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賓館飯店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客房、廚房、鍋爐房、配電房、洗衣房、庫房等場所應當分別制定針對性預案,明確每班次、每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定期組織演練。
10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以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二)違法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
(四)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進行室內裝修裝飾;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六)在外窗設置影響逃生、疏散的廣告牌或其他障礙物;
(七)違規(guī)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煙花爆竹;